对合同表述的理解
合同是对各方权利义务的书面表述。表述水平的髙低同样影响着合同的质量,而且也同样影响着法律风险控制能力。正如没有优秀的工艺水平,再优秀的设计也没有办法产生优秀的作品,如果没有良好的表述水平,合同不仅无法成为精品,甚至会带来非常严重的不利后果。
表述能力是语言文字组织能力的综合体现,这种能力差异导致了某些合同如行云流水、某些合同则杂乱无章。合同表述的许多原理并未列人衡量表述质量的范围,但有许多内容需要掌握,因为它涉及表述效率等一系列基础性问题。
一、理解阅读能力的有限性
合同的专业性决定了它必然具有一定的阅读难度,而阅读难度的增加必然导致后续的审查、修改、执行等一系列工作难度的增加。而人的阅读能力是有限的,所以要尽可能降低阅读难度。而且,篇幅不是决定阅读难度的唯一因素,不良的表述方式对阅读难度的影响更大。
1.注意能力的有限性
人的注意力是有限的,超出这个极限就会影响工作效率。阅读冗长、枯燥、抽象的合同时,更易影响注意力。因此,合同的用句和段落不宜过长、语法不应过于复杂,以便在人们注意力允许的范围内将语句表述完毕。过长的语句或过长的段落都会降低阅读的效率、提高阅读的难度,而且也未必是合同表述所需。而且条款中的“旁征博引”不要太多,引来引去的条款分散了阅读时的注意力,打断了阅读思路,更令合同读起来费力费时。
在法律英语中,一二十行文字没有标点符号也属正常,连找出中心词都要花费许多时间,其目的无非是使法律或合同的条款内容严谨。但其副作用也十分明显,不仅阅读困难而且容易因结构过于复杂而引起歧义。因此,那些冗长、复杂的语言表达方式至少在中国并不值得提倡。
改变表述方式能够达到同样的严谨效果。细致而严谨的结构体系和标题体系、对适用前提或适用对象的列举等,都可以分散长句的信息量、降低阅读难度,对于那些面向广大消费者的格式条款则更应如此。科学而又详细的目录、标題体系,能够使阅读者直接集中注意力于自己所关心的条款,既提髙了阅读效率又能防止注意了“芝麻”而忽视了“西瓜”。
2.记忆能力的有限性
人的记忆力也是有限的。对于能够理解的或简短的、内容少的信息比较容易记住,反之则难以完全记住。改善表述方式同样能有效降低记忆的难度。合同的语句、段落较长或是合同的篇幅较长时,可通过对内容秩序、条理的合理安排使合同顺应人们的阅读习惯,从而降低阅读量过大引起的阅读压力。如果合同条理不清、秩序混乱,即使篇幅不大也会带来很大的阅读困难。
要使合同便于理解,就要将问题集中表述以减少需要带着记忆阅读的内容,避免为了理解内容而不得不反复查看合同的其他部分。除此之外,还要调整条款顺序,调整内容组织方式,将合同内容天衣无缝地组合在一起,以顺应阅读及记忆的习惯。例如,可以在条款中写全主语和宾语以便于明确权利义务归属,也可以合理安排多个语句共用统一的主语以避免注意力从不同的主体之间跳来跳去,还可以尽量使合同主题集中以避免因相互引用而打断阅读思路,等等。
3.理解能力的有限性
人的理解能力同样有限。在一个真实的谈判过程中,将表述相对专业的合同书提交给某些村民代表审议时,由于村民平时不用长句,不注意标点符号,合同文本几乎需要从头至尾一一解释。这虽然只是个案,但也足以证明人在理解能力上的差异。但在理解能力相同的情况下,表述方式影响着人的理解程度,不当的表述方式往往令人费解。
例如,如果合同语句中的施动、受动者混淆,会大大影响阅读时的理解。一个外国传教士在评价中国人的口语表达时,引用了一个典型的描述他打了他,他也打了他,他和他打在一起,然后他把他打倒了。”这个句子之所以令人费解,是因为全句中“他”的内涵在不断变化,以至于我们无法判断谁先打了谁、谁打倒了谁。好在合同中的双方一般表述为“甲方”、“乙方”,否则同样会导致权利义务的指向不明。。
除此之外,有些来自我国香港、台湾的合同或英文直译的合同,其表述方式虽然符合中文语法,但阅读起来拗口、难懂。还有一些合同无谓地大量使用未加说明的术语、简语,让人读起来不知所云。所有这些缺陷都会影响阅读理解,在实际工作中应当尽可能避免。
4.阅读时间的有限性
合同是实践性的法律文书,签订后需要有人执行。合同也是带有风险性的法律文书,任何理解错误都有可能产生严重的后果。因此需要通过表述水平的提髙带动阅读效率的提高,节约有限的阅读时间。
在现代社会,生活、工作节奏的加快使许多部门负责人根本没有时间仔细阅读合同,更不用说认真研究全文。因此,合同的质量应当尽可能提升到企业相关负责人不经审阅即可直接使用的水平,同时还要尽最大可能使合同条款便于阅读和理解。一般应当做到令人一遍能够读懂表面含义,二遍读懂潜在含义。为此,在满足交易需求的情况下,合同的篇幅能短则短,阅读难度能低则低。但这还只是理论上的,现实中的合同要为此在篇幅与内容、阅读难度与现实需要之间进行平衡。既不能因“专业”而令人难懂,也不能因追求易于阅读而放弃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