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国开律师,系本站主编,在司法机关从事过侦查和公诉工作数年,现执业于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长期专注于房地产法、合同法、婚姻法学、公司法的研究,成功代理过大量案件,服务领域包括刑事辩护、民商事案件代理、企业规章制度设计、合同文本的起草、公司法律顾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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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名买房”风险大
2013年07月11日
第一,这从某种程度上只能称得上“君子协定”,如果名义产权人反悔,要想取得房屋产权或收回购房款就很困难;
第二,如果名义产权人有对外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法院查封并拍卖该房产;
第三,如果名义产权人意外死亡或离婚,该房屋可能会因为继承关系或财产分割而被其他人所得。
另外,除了购房者,出借姓名的名义挂名者也一样承担着风险,他们出借自己的名义购房或按揭贷款,这些记录势必影响到将来自己买房能否享受到的一些优惠政策。另外,如果出资人按揭还款不及时,还会有损个人的诚信度,导致今后贷款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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